8846威尼斯2013年院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7-15浏览次数:83

 

一、目前教科研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院教师存在对教科研积极性普遍不高;教科研整体水平较弱,很难形成高质量的教研成果;对于如何开展教科研工作不清晰,内容、目标不明确;教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不合理的情况,未能很好的发挥支持作用。

 

二、8846威尼斯本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

(一)项目组成员情况

专业与实践基地项目校内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6人,校外成员不超过2人;课程与研究项目校内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3人,校外成员不超过1人。

 

(二)项目建设方案(成果)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1)  至少开展1次社会或企业调研(调研报告),遴选1-2家校企合作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校企合作协议),开展校企合作,共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8846威尼斯修订内容的说明);

2)  遴选4-6门核心课程教学资源在网络教学平台实现共享,并应用平台开展教学活动(网络教学);

3)  遴选1门课程1-2个单元的信息化教学设计(设计方案);

4)  安排1-2次学生到合作企业开展见习活动(计划安排、宣传报道);

5)  积极组织申报院级专业带头人(1-2人)与骨干教师(3-5人);

6)  安排2-3名教师去合作企业挂职锻炼(申请报告、总结材料);

7)  按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办法》培养1-2名青年教师(培养协议、资料);

8)  聘请1-2名合作企业专家担任客座教授来校开展专业讲座(聘书、宣传报道)或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授课计划);

9)  组织教师参加1-2个项目院级及以上的专业竞赛活动(参赛方案、竞赛结果);

10)    开展针对专业全体学生的2-3项职业技能竞赛(竞赛方案、竞赛结果);

11)    对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

 

2、校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1)  至少开展1次社会或企业调研(调研报告),遴选1-2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校企合作协议),开展校企合作,共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8846威尼斯修订内容的说明);

2)  落实专业学生到合作企业开展见习,并将其纳入教学计划中(计划安排、宣传报道);

3)  安排2-3名专业教师去合作企业进行顶岗培训(培训计划、总结材料);

4)  聘请1-2名合作企业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并来校开展2次专业讲座(聘书、宣传报道)或聘请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授课计划);

5)  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发2门有关生产工艺与技术的培训课程,开展针对学生与合作企业职工的岗位培训(课程内容与培训计划);

6)  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进行总结(总结报告)。

 

3、校级精品开放课程

1)  申报课程网络教学平台中建有独立的课程网站。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最新课程简介、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教案、课件、作业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指定教材、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负责人不少于20分钟的说课录像(课程网站);

2)  应用平台开展教学活动(网络教学);

3)  1-2个单元的信息化教学设计(设计方案)。

 

4、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1)  项目申报书中的建设方案与预期成果,成果具体应用价值,如具体的可实施方案等;

2)  在四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注明项目名称)或校本教材等。

 

(三)经费预算

1、各项目主持人与教务处签署项目任务书后,由教务处编制学院项目经费配套预算,经学院批准后报财务处划拨经费。

2、学院对项目经费提取科研管理费。具体项目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管理费计提比例的,学院以项目总经费的10 %提取科研管理经费,其余90%由项目组专款专用。

3、教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务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及专家咨询费、业务招待费、项目结项费等: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严格控制用项目经费购置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照(摄)相机等可以与个人共享的通用设备。确因项目开展必需购置,由项目主持人申请,经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由学院统一招标采购,所购置的设备纳入学院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并在项目结项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调拨使用。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5)会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和参加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7)论文版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学术论文发表费用,要求在所发表的文章上注明项目资金资助,并提供文章原件由教务处留存;

8)劳务及专家咨询费:是指支付给直接参与项目研究人员的津贴、以及非课题组成员、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支出以及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9)业务招待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

10)结项费:是指项目结项时用于支付聘请专家等结项工作的费用。

4、学院提取的科研管理费主要用于学院及教务处组织申报各级各类项目所必须支出的差旅费、邮寄费、复印费及聘请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的评审、检查、成果鉴定等工作和科研奖励的相关费用。

5、项目劳务及专家咨询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30%;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

 

注:申报书与任务书各双面打印一份,报系部审核后,开学统一提交到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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