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46威尼斯印发《8846威尼斯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罗海峰发布时间:2021-07-05浏览次数:707

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8846威尼斯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1322 

 


 

 


8846威尼斯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提升学院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引导教师积极承担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横向科研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8846威尼斯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学院《8846威尼斯印发<8846威尼斯合同管理标准(修订)>的通知》(安工职院〔2020〕59号)等规定,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学院受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带有商业行为的科研项目,以及由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下达的科研项目。

项目申请书的承担单位中没有学院署名的纵向科研项目,由学院从项目承担单位承接的子课题或协作课题,可按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学院在职人员承担的各类横向科研项目均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教务处是横向科研项目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横向科研项目提供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能有:信息咨询、项目对接和洽谈、技术合同审查和登记、过程监督和协调、经费使用审核和监督、结题验收以及鉴定、报奖、成果登记和推广宣传等。计财处负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依托单位是横向科研项目的业务管理单位,负责对横向科研项目实施提供指导、支持和过程监督。

项目负责人是横向科研项目研究和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及进度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按预算或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第三条  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应坚持诚信、互利、公正、自愿的原则,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得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

第二章  合同管理

第四条 教务处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学院名义对外签署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和协议。

第五条  学院教职工承担横向科研项目须以8846威尼斯名义签订书面合同,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事先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作各方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能力。

第六条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的签订程序严格按照《8846威尼斯合同管理标准(修订)》规定的流程进行,签署完毕后的合同书(原件)分别报送教务处和计财处存档备案。

第七条  横向科研项目更改合同内容时,必须征得委托方、合作方同意,订立补充合同(协议),报教务处和计财处与原合同一并存档备案。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八条 横向科研项目依托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组织管理。项目研究过程中,如需使用校内其他单位的实验室、仪器等设施设备,教务处负责协调解决。

第九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因技术上无法克服的困难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合同管理部门同意后,应及时与对方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在一周内报教务处和计财处备案。

第十条 横向科研项目主持人负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协议)约定开展研究工作的责任。如项目组在执行项目合同过程中违约,责任由项目主持人承担。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项目主持人和依托单位与项目委托方根据合同(协议)协商解决。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须转入学院指定资金账户,由教务处、计财处进行管理和监督。计财处按横向科研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分为营销费用、管理费用、直接费用、劳务费

鼓励单位或个人积极开拓横向科研服务市场,按照标的项目收入的10%实行营销费用和居间奖励总包干。

管理费用由学院根据标的项目收入按一定比例计提,5万元(含)以下项目不计提,5万元以上项目按8%计提。计提的管理费用25%作为该项目管理服务的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包括仪器设备购置(使用)费、能源材料费、数据采集费、会议费、试验外协费、差旅费、咨询费、评审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等,该项费用根据预算和开支范围,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本办法审批使用。

劳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组成员的劳动报酬,原则上控制在标的项目收入的30%。

项目结余全部作为对项目组的奖励。 横向科研项目中个人获得的劳动报酬和奖励不计入工资总额。

第十三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由项目主持人审批,教务处审核后报销。项目主持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需要院外单位协作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应以合作(外协)项目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付款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同时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应票据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经教务处和计财处会签后,由财务部门依据合同约定及合法有效的财务凭证办理转拨手续,款项不得转入关联企业、非协作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第五章  结项与奖励

第十五条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项目主持人应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填写《8846威尼斯横向科研项目结项审批表》,交由委托方、合作方签字盖章后,连同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及批复文件、验收证明、研究总结报告或技术报告(含有关图片)、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价值评估报告等材料提交教务处存档备案,以便查阅、宣传、推广和转化。

第十六条  无正当理由或未征得委托方、合作方同意,横向科研项目不得延期结项。到期未完成合同目标的项目,主持人应及时与委托方、合作方协商,提出延期或终止的意见,并订立补充合同后,提交教务处和计财处与原合同一并存档备案。

第十七条  根据需要并与项目委托方协商后,项目主持人可以提出科研成果鉴定申请。教务处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成果鉴定;对具有重大理论突破或推广前景的横向科研项目成果,可以推荐申报科研成果奖。

第十八条  横向科研项目研究取得的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或依照合同(协议)的有关条款分割。

第十九条  承担横向科研项目人员,在晋升职务职称、评优评先、绩效考评等方面与承担纵向科研项目享有同等待遇。主持或参与完成横向科研项目,视为主持或参与完成相应级别的纵向科研项目。

对于跨专业作的横向科研项目,经教务处审核后可认定两名项目主持人。

第二十条  凡在横向科研项目立项、资金使用、鉴定验收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院将追回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所得,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本办法及学院有关规定,泄漏技术秘密,擅自承担横向科研项目,变相转化职务科研成果,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学校权益的,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商计财处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学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