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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6威尼斯学生会改革情况自评公开

发布者:彭林发布时间:2021-12-05浏览次数:1292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8846威尼斯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8846威尼斯学生会章程》(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8846威尼斯学生会是在中共8846威尼斯委员会领导下,共青团8846威尼斯委员会和铜陵市学生联合会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8846威尼斯学生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8846威尼斯学生会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团结引导同学听党话、跟党走;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在8846威尼斯学习的中国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本会会员权益

(一)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有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五)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支持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七条 8846威尼斯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须每年召开一次。

第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制定或修订组织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经系党支部审查,提交系学生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系、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系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第十条 代表的权利:通过符合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一条 代表的义务: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监督学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二条 院学生会设立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应由系团总支推荐,经系党支部同意,由学院学工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认。

第十三条 院学生会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人,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个。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十四条 主席团的职权包括:在学生代表大会闭幕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学生会组织可结合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十五条 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工作,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十六条 建立学生会“院、系、班”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系学生会属于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院学生会的指导;加强院学生会与系学生会的工作联动,系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院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院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十七条 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部门设置一般不超过6个,工作人员总数不超过30人。系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系团总支同意,由系党支部确定。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院学生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全部系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的制度;建立完善院学生会对系学生会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二十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学工部、学院团委共同组成评议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从政治学习、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汇报,评议委员会根据其平时表现及述职情况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的学生会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要面向全体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规范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学院团委建立从严指导管理学生会组织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学生会组织及工作人员出现的问题,学院团委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8846威尼斯学生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8846威尼斯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宋向龙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

11/60

2

韩伟豪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

3/57

3

范雨晴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

7/51

4

肖兰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

9/52

5

夏畅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

1/49

6

吴婉仪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

4/53

7

夏荣胜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

20/67

8

浦雯雯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

16/48

9

胡璇

共青团员

资源开发系

20

 2/37

10

汪阳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

10/46

11

王慧琴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

9/48

12

魏金婷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

9/55

13

洪永超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

10/48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8846威尼斯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产生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8846威尼斯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学生会组织管理,保障工作有序进行,规范组织成员产生过程,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院、系两级学生会组织。

第二章 候选人

第三条 学生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一)具有8846威尼斯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德、智、体全面发展;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五)最近一个学期/最近一学年/入学以来学习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大一新生第一学期可不用提供)

第四条 候选人需完成个人简介填写,交至系团总支征求意见。

第三章 校级学生会组织

第五条 院学生会组织成员中来自系学生会组织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第六条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

(一)主席团候选人应由系团总支推荐,经系党支部同意,由学院党委学工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认;

(二)主席团成员由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院学生会组织设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5 人;

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人员候选人产生

(一)经系团总支推荐,由学院党委学工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核后确定;

(二)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不超过 3 人。

第四章 院级学生会组织

第八条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

(一)经系团总支审查同意,由系党支部确定;

(二)由系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系学生会组织设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3 名。

第九条 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人员候选人产生

(一)经系团总支审查同意,由系党支部确定;

(二)每个工作部门设立负责人不超过 2 人。

 

8846威尼斯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8846威尼斯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8846威尼斯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8846威尼斯学生会主席团由8846威尼斯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经学院党委和市学联批准,8846威尼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名。按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20%的规定,设主席团候选人4名,差额1名,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事因病请假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方框内画“”;投反对票的,画“×”;投弃权票的,画“

五、每张选票上表示赞成总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3人)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3人)为无效票。选举时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当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数高低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到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数高者当选;当得到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再行选举。

七、填写选票要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晰。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八、大会选举设监票人5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非主席团候选人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从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大会计票人由大会筹委会指定。

九、选举结束,总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新当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本选举办法由8846威尼斯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六、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我校将于20211114日在阶梯201学术报告厅召开了8846威尼斯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代会代表推选过程中,所有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由系党支部审查后,组织系部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本次学代会参会代表名额112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3%,学代会代表均覆盖到各个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代会议程:

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确定代表候选人。各院系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组织团支部(班级)酝酿讨论,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差额选举要求,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院系党支部审查并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同意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在坚持代表先进性的同时,应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其中非院、系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2.组织代表选举。各院系筹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人数低于400人的系部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将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通过20%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3.报批选举结果。各系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后,报送经系党支部审批的《8846威尼斯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选登记表》《8846威尼斯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经学院党委学工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通过后确认为学代会正式代表。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彭林

 

学生会管理

夏鹏宇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 2354000012@qq.com 或全国学联秘 书处邮箱 xuelianban@126.com 反映。